

随着欧洲委员会通过一项授权法案,将长期以来的反洗钱监管工具适用范围从其原始范围扩大至数字资产公司,欧盟加密资产中央联络点(EU Crypto Central Contact)的要求现已正式延伸至此类企业。此举使跨境运营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及类似平台与多年来适用于传统支付机构和电子现金发行机构的规则保持一致。
来源:X平台上的WuBlockchain
其基础框架要求在某些欧盟国家运营但未设立完整分支机构的特定外国公司任命一名指定的本地代表,该代表直接与所在国的监管机构沟通。这位代表代表委派公司行事,并有助于确保日常遵守当地的反金融犯罪和反恐融资规定。迄今为止,这一要求专门适用于电子货币发行人和支付服务提供商,使得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未被纳入其中。
此次扩展的法律依据可追溯至2023年关于伴随资金转移信息的规定,该规定扩大了基础反洗钱法的适用范围,首次正式涵盖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这一变化造成了一个缺口,因为规定何时以及如何任命本地联络点的技术规则从未更新以实际包含这些公司。欧洲银行管理局花了数月时间起草更新后的技术标准以填补这一空白,在提交最终提案以供采纳之前,经过了一个正式的咨询过程。
新扩展框架的关键要素包括:
一名指定的本地联系人代表交易所向国家监管机构汇报;当一家公司在东道国的累计服务活动年度总额超过约300万欧元时触发覆盖;一种基于风险的替代触发机制,允许监管机构在低于该阈值的情况下要求指定本地代表;对“设立”定义的拓宽,涵盖了主要在线服务客户且实体存在有限的公司。该框架并非依赖单一固定规则,而是结合了两条不同的路径来要求设立本地联络点。一条路径纯粹是财务性的,基于一家公司在给定年份内在一个国家提供的服务总价值;第二条路径则允许监管机构无论公司规模大小,只要合理怀疑其与当地业务相关的洗钱或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升高,即可介入。这种双重方法完全反映了同一系统在现有支付和电子货币发行人中的运作方式,而不是为数字资产引入一个完全不同的标准。
尽管委员会现已正式通过基础授权法案,但这些规则尚未成为具有完全约束力的法律。该措施仍需经过涉及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审查期,才能在欧洲联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一旦公布,该法规将在二十天后在所有成员国中具有约束力,无需单独的国内实施立法。
欧盟加密资产中央联络点义务的扩展标志着朝着以监管机构对待传统跨境支付和电子货币业务相同的方式对待数字资产公司的有意义的一步。凭借清晰的财务阈值、独立的基于风险的触发机制以及对“设立”概念的拓宽定义,该框架在国家监管机构完成剩余立法步骤后,为其提供了一个正式工具,要求加密货币平台承担本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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