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8 月 28 日发布的十大商事金融案件,中国法院认定,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资产属于民法意义上的财产,但不承认其货币属性。
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数字资产返还纠纷中,甲方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借给乙方一枚比特币,约定乙方于 7 月 3 日偿还。乙方未能返还比特币后,法院判决,尽管双方的偿还协议无效,乙方仍须赔偿甲方损失。赔偿金额按照比特币的取得成本 228,200 人民币计算,而非按照交易所市场价格 199,600 人民币计算(约合 3,900 万韩元)。
法院认定,由于中国禁止比特币流通,难以确定公认的市场价格。法院还认为,超出法院认可估值的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