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法院8月18日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明确了加密货币相关电信诈骗案件中“引流人员”的刑事责任。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期间,三名被告通过虚拟电话软件诱骗30名受害者加入境外诈骗团伙,造成234万元人民币损失。三名被告因诈骗罪被判处10–13年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根据引流人员是否与上游犯罪分子形成明确的共同故意并保持稳定合作,其可能承担诈骗共谋或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责任。关键因素包括其在犯罪链条中的作用、组织参与程度、与犯罪实施者的沟通、获利方式以及行为模式。法院区分了仅提供一般网络服务的人员与明知并参与诈骗实施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