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C发布首份支付稳定币监管规则草案

美国货币监理署(OCC)近日公布针对支付稳定币发行机构的联邦规则草案,为未来《GENIUS法案》生效后建立统一监管基础提供法律依据。该规则适用于受其监管的国家银行、联邦储蓄协会、部分外国银行在美分支机构,以及符合法案条件的州级或联邦级稳定币发行机构。

支付稳定币定义与核心业务范围

根据草案,支付稳定币被界定为可按固定价值赎回的数字资产。发行机构仅可在获准范围内开展四类核心活动:稳定币发行、赎回服务、储备金管理及托管服务。其他金融行为不在许可范畴内,确保业务边界清晰。

禁止收益分配与防止变相计息

规则明确禁止发行机构向持有者支付利息或任何形式的收益。若第三方通过合作协议向用户提供类似回报,监管机构将视作违规行为。此举旨在防范稳定币被用作替代银行存款的计息工具,避免对传统金融体系造成冲击。

储备资产合规与隔离要求

发行机构必须持有与流通稳定币规模等值的储备资产,并实现与其他公司资产的严格隔离。允许的储备形式包括美元现金、活期存款、短期美国国债、由上述资产支持的隔夜回购协议,以及部分代币化国债产品。

赎回机制与流动性保障

为保障用户权益,发行机构须确保稳定币可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赎回。相关政策需公开透明,如费用结构调整,须提前七天向市场公告,提升运营可预期性。

资本充足与风险控制机制

新进入者最低资本金要求为500万美元,并需设立覆盖过去一年运营成本的后备资金。若连续两个季度资本或担保水平不足,机构须停止新增发行,并启动有序清算程序,强化系统稳定性。

监管演进意义与行业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该草案是美国构建完整稳定币监管结构的关键一步。随着《GENIUS法案》推进,监管框架正从原则性导向转向具体执行标准,为稳定币在支付场景中的合规应用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