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已决定将数字资产企业申请金融服务牌照的截止日期延后三个月,并将临时执法豁免期延长至9月30日,原定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此次调整旨在为企业提供充足时间评估其产品是否受现行金融服务法管辖,以及是否需取得AFS牌照、市场授权或清算结算批准。这一举措凸显了将广泛多样的数字资产活动整合进原本针对传统金融工具设计的监管架构所面临的复杂性。
延长的“无异议”政策覆盖正申请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的实体,以及可能需要市场或清算结算授权的机构。该安排在正式许可前提供临时合规保护。同时,监管范围已扩展至通过持牌公司授权代表或中介结构运营的数字资产业务。此举反映了当前多数加密企业依赖合作生态——如托管方、流动性提供商、技术服务商或持牌中介——而非独立持有完整牌照的现实。纳入这些关系链,有效降低了新制度全面落地前出现监管真空的风险。
尽管延期提供缓冲空间,但澳大利亚并未放弃对加密行业的系统性监管。此次延长期限属于阶段性过渡措施,核心方向明确:推动牌照化、强化合规要求,并将数字资产更紧密地视为金融产品进行管理。企业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规准备,否则将面临后续审查压力。
ASIC在更新其信息表225后推出“无异议”立场,阐明《公司法》下的金融服务法如何适用于数字资产。根据解释,许多代币、收益产品及质押服务因具备金融属性而被归类为金融产品,从而触发AFS牌照义务。监管逻辑不取决于技术底层,而是聚焦于产品的经济功能——如收益分配、权益代表、资金托管、赎回机制等。该立场获得高等法院在Block Earner案中的裁决支持,确认加密收益类产品若实质上等同于受监管金融工具,即应适用现有规则。因此,企业不能仅凭“代币”名称规避监管,必须全面审视产品结构与客户预期。
当前过渡期与即将生效的《数字资产框架》处于不同阶段。该框架已于四月获议会通过,计划于2027年4月9日正式实施,届时将把数字资产平台(DAP)与代币化托管平台(TCP)纳入金融服务牌照体系。部分企业可先依据现行指引申请牌照,待新类别开放后再行升级。然而,ASIC已警告,基于现有指引获批的公司,在新制度启用后可能需额外申请DAP和TCP授权。这意味着9月30日的截止日期虽具实用性,但仅为短期缓冲。那些延迟合规的交易所、托管机构与中介机构,未来或将面临重组压力,尤其涉及多重授权或平台架构调整时。对于投资者而言,本次延期在维持不确定性的同时,也逐步勾勒出清晰的合规路径,推动市场向具备成熟治理能力的参与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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