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议员辛西娅·卢米斯就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杰米·戴蒙对《CLARITY法案》在数字资产非法金融治理方面的质疑作出直接反驳。她指出,该法案不仅回应了戴蒙所提及的风险点,且第301条明确设定了相关约束机制。她建议戴蒙利用假期深入研读文本,并强调法案共包含16项具体条款,全面覆盖数字资产领域的洗钱、欺诈及监管真空问题。
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共和党成员为法案中关于非法金融的界定进行辩护,明确指出《CLARITY法案》将银行保密法责任范围扩展至受监管的数字资产经纪商、交易商及交易所。相关机构须建立反洗钱与反恐融资体系,实施客户身份识别程序,开展可疑行为监控并履行报告义务,同时遵守制裁合规要求。
委员会公开文件显示,法案涵盖交易暂停权限、数字资产售货亭注册制度、混币器与翻搅工具研究、网络安全事件通报机制、财政部特别授权措施,以及向金融犯罪执法网络追加资金支持。这些设计旨在破解执法部门与金融机构普遍担忧的“加密立法削弱反金融犯罪防线”难题。
TRM实验室对法案逐条分析发现,其正式确立了数字商品交易方在银行保密法下的合规义务,包括可疑活动报告责任及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合规要求。此外,法案引入临时冻结机制,允许在执法机构提出合法请求后,将可疑交易暂停最多30天,经审批可延长至180天。
卢米斯的回应正值《CLARITY法案》面临四家执法机构联合致信警告之际。他们指出,若第604条对非控制性软件保护的界定过宽,可能削弱对加密犯罪的打击效能。尽管此争议与戴蒙代表的银业立场不同,但均指向同一立法路径。支持者主张清晰区分托管中介与非托管开发者,而反对者则呼吁强化保障,防止混币工具、洗钱平台、去中心化应用及离岸基础设施借“安全港”之名规避监管。
该法案虽以15比9在参议院银行委员会获通过,但全院表决时间未定,修正案风险与多方利益博弈仍使前景不明。预测市场数据显示法案通过概率已滑落至约50%。卢米斯的表态将辩论焦点重新锚定于法案文本本身,而非泛化批评。未来草案走向将决定立法者是否坚守现有反洗钱框架、收紧第604条措辞,或增设新机制以争取银行与执法部门共识。
声明:文章不代表币圈网立场和观点,不构成本站任何投资建议。内容仅供参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内容仅供用户学习和研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对任何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谨慎使用相关数据和内容,并自行承担所带来的一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