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递交至纽约县最高法院的诉状提出,归属于比特币创始人的多个早期钱包应被归类为遗失或废弃财产,其主张的核心在于这些地址自挖出以来从未发生过任何交易行为。
此案由匿名原告“诺亚·多伊”提起,援引纽约州《废弃财产法》第7-B条,要求法院将与“Patoshi模式”相关联的钱包认定为无主资产。该模式指向比特币创世区块及早期挖矿活动,普遍被认为属于中本聪本人控制的初始储备。
诉状旨在获取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声明,确认此类长期未激活的钱包符合“遗失财产”的法定标准,从而为后续权利主张提供合法性基础。
本案最引人注目的设定是,所有被诉钱包的估值均被限定在十美元以下。这一计算方式刻意区分了钱包本身的技术载体价值与其所持加密货币的市场价值。
根据诉方逻辑,一个无人使用的密钥对,即便关联着上百万枚比特币,其作为物理或数字容器的法律价值几乎为零。此观点试图利用技术控制权与法律所有权之间的鸿沟,使低价值遗失物法规则适用于高价值数字资产。
尽管有研究尝试比照历史上的金融工具废弃案例加以论证,但该理论仍面临严峻挑战——若一个持有约110万枚比特币的钱包仅因不活跃就被视为无价值,无疑将颠覆现有资产分类逻辑。
倘若法院采纳此类主张,将可能开创先例,影响全球范围内数以百万计长期未动的加密货币地址。随着市场持续监测休眠比特币的流动趋势,这一判决或将重新定义司法系统如何处理非活跃链上资产。
此案也暴露出现行财产法在应对去中心化数字资产时的局限性。废弃财产制度最初设计用于银行账户、保险箱等实体场景,并未涵盖基于密钥对的区块链资产。随着收益模型日益复杂,法律体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适应压力。
当前核心难题在于:仅凭缺乏交易记录能否推定资产已被抛弃?比特币的无许可特性允许所有者无限期静默持有,而法院尚无有效机制区分“耐心持有者”与“失联所有者”。这一界限正是当下关于数字资产法律属性争论的焦点所在。
目前案件仍处于初步阶段,尚未安排听证程序,亦无任何实质性裁决。未来的关键观察点包括驳回动议的回应,以及州政府是否介入发表意见,这些将成为判断案情走向的重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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