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国会于7月15日完成立法程序,将加密货币交易活动全面纳入《金融工具与交易法》框架,标志着该领域从支付服务范畴转向金融产品管理。
在众议院6月11日通过法案后,参议院以211票赞成、31票反对的结果完成审议并采纳修正案。新制度整合《金融工具与交易法》与《支付服务法》,预计一年内正式施行。
尽管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加密资产仍将区别于传统证券,但提供交易、经纪、托管及投资服务的平台需遵循接近日本证券市场的合规标准。
修正案首次对国内加密交易平台引入直接内幕交易限制,涵盖上市或退市计划、发行人重大动向以及涉及大额代币流通的交易行为。
包括发行方人员、交易所职员及大宗交易参与者在内的关键角色,在重大信息未公开前不得进行买卖或推荐操作。违规者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处以500万日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该机制还将市场操纵与内幕交易纳入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的调查权限和行政处罚范围。同时,加密资产发行人及交易平台被赋予更严格的披露义务——筹资型项目须公开业务状况、财务数据与代币结构;上市非筹资类资产的平台则需披露供应量分布、技术实现方式及功能设计等核心信息。
未注册运营的加密业务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追责。其最高刑期由原《支付服务法》规定的3年提升至10年,监管机构亦获得针对非法销售行为申请紧急法院禁令及提起民事赔偿的权利。
此次立法为日本发展受监管的加密投资基金铺平道路。国内主要在线券商正筹备比特币与以太坊主题基金,野村、SBI等金融机构亦着手布局通过传统证券账户分销的产品体系。
尽管尚未批准现货加密ETF,但日本已启动《投资信托与投资公司法》实施令修订工作,待完成产品审查及交易所审批流程后,预计2028年前后可实现开放。
稳定币仍保留在电子支付工具监管框架下,日本已于6月扩大合格外国稳定币的适用范围。
财税方面,符合条件的现货交易、衍生品及未来推出的加密ETF收入,将由原先最高55%的综合所得税率调整为15%国家税加5%地方税的分项征税模式。此外,设立为期三年的亏损结转机制,新税制将于《金融工具与交易法》生效次年的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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