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yperliquid政策中心(HPC)与自托管钱包领军企业Phantom共同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提交正式函件,呼吁在即将推出的链上市场监管规则中建立清晰的法律分界线,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者与金融业务运营方不被混同归类。
在信函中,两家机构指出,美国长期的金融监管实践已确立基础设施支持者与资金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本质差异。他们以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为例——尽管支撑着在线金融活动,却未被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因此,编写去中心化协议代码的工程师不应与管理客户资产或运营交易平台的实体承担同等合规义务。
核心论点基于一个基本类比:设计撮合系统的技术人员并不参与交易所的实际运行;同样,为去中心化交易所编写智能合约的开发者也不应自动被视为金融中介。他们强调,监管重点应聚焦于在底层协议之上提供金融服务的实体,而非创造基础架构的个体或团队。
若监管定义过于宽泛,大量开源开发者及协议项目可能被迫承受原本为经纪商和清算所设定的注册、报告与审计要求,这不仅加重负担,更可能遏制创新活力。此外,模糊的法律环境或将促使关键开发资源流向监管更明确的海外地区。
HPC与Phantom强调,重构监管框架不仅是必要之举,更是推动美国数字资产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催化剂。他们主张,具备可预测性与精确性的规则既能保障用户权益,又不会对技术创造者施加不合理的压力。同时警告,若规则仍沿用旧有金融逻辑而无视技术特性,将导致行业人才与资本外迁。
此次联名信函正值CFTC就数字资产衍生品及链上监管草案征集公众意见之际,成为影响美国监管方向的重要声音。当传统金融法规试图覆盖现代分布式系统时,“谁属于金融参与者”这一根本问题的答案,将直接决定合规范围的边界,进而重塑开发者生态、协议治理结构以及整个去中心化金融体系的发展路径。
Q1:HPC与Phantom为何致信CFTC?他们希望在链上监管提案中明确区分技术开发者与金融服务提供者,防范因监管误判而导致对创新者的过度规制。
Q2:信函中使用的关键类比是什么?两家机构将区块链开发者类比于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商或撮合引擎开发者——虽为金融活动提供底层支持,但本身不从事资金管理或交易运营,故不应被纳入金融监管主体。
Q3:若缺乏这种区分,可能带来哪些后果?可能导致开源项目和协议团队面临金融注册、报告及审查义务,增加非必要成本,抑制研发积极性,并加速技术人才与开发活动向监管环境更友好的国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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