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杰米·戴蒙对《CLARITY法案》在非法金融与稳定币监管方面的质疑,参议员辛西娅·卢米斯明确回应,指出该法案已系统性覆盖其提出的风险。她建议戴蒙于七月四日假期期间审阅法案全文,并援引第301条作为直接回应,同时强调法案包含16项条款,专门用于遏制数字资产领域的洗钱、欺诈及监管套利行为。
戴蒙近期公开质疑该法案,认为其赋予加密企业过大的稳定币收益空间,且在反洗钱、银行保密法合规及法律保护方面存在明显缺口。这一立场引发大型金融机构的集体警惕,使《CLARITY法案》成为银行业发展利益与加密创新诉求之间的关键战场。
参议院银行共和党阵营为法案中的非法金融条款辩护,称其将银行保密法责任延伸至数字资产经纪商、交易商及交易所。受监管实体须建立反洗钱与反恐融资体系,实施可疑活动监控、客户身份验证,并遵守制裁指令。此外,法案还赋予执法机构交易暂停权、要求数字资产售货亭注册、开展混币器与翻搅器研究、提交网络安全报告,并增加对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资金支持。
TRM实验室的逐条审查显示,《CLARITY法案》正式确立了数字商品经纪商、交易商与交易所的银行保密法义务,包括可疑活动报告责任及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合规要求。同时,法案引入临时冻结机制,允许在执法请求下暂停可疑交易最长180天,初期可延展30天。这些制度设计成为戴蒙与卢米斯争议的核心技术支点。
尽管戴蒙代表银行发声,但四家执法机构联名警告,若第604条对非控制性软件保护界定过宽,可能削弱对加密犯罪的追查能力。此议题虽与银行业立场不同,却同属立法推进中的关键阻力。支持者主张清晰划分受监管中介与非托管开发者,而批评方则要求更强硬的“安全港”排除规则,防止混币器、洗钱平台、去中心化金融接口及离岸服务逃避监管。
《CLARITY法案》在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以15比9通过,但全院表决时间未定,修正案风险与多方利益冲突使其前景仍不明朗。市场预测显示法案通过概率已下滑至约50%。卢米斯的回应将辩论焦点拉回法案文本本身,而非泛化批评。未来草案走向将决定立法者是坚守现有反洗钱框架、收紧第604条,还是增设新保障措施以争取跨领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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