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波公司前首席技术官大卫·施瓦茨(@JoelKatz)提出一项假设性税务模型,试图在现行美国国税局规则下,为XRP持有者减轻潜在纳税压力。
在探讨质押机制时,施瓦茨明确指出两类价值的根本差异:新价值的生成与已有财富的转移。他强调,质押奖励属于前者——即通过网络参与而新铸造的代币,而非从现有池中提取的再分配资金。
这一区分直接挑战了将质押等同于利息或股息的传统认知。他认为,利息来源于存量资本,而质押产生的是独立于原有资产的新单位,构成一种截然不同的经济行为。其核心论点在于,若奖励在分配前尚未存在,则不应在生成前即被征税,否则可能逾越监管边界。
施瓦茨的观点嵌入当前激烈的监管争议之中。美国国税局于2023年发布指引,规定质押及挖矿所得区块奖励一旦产生即构成应税收入,须按当时市场价值计入纳税年度总收入。
该立场已遭业内部分人士质疑,施瓦茨的分析为此类声音提供了理论支撑。其论述凸显了将去中心化网络活动纳入传统税收体系所面临的结构性难题,这也是瑞波长期呼吁监管机构正视的核心议题。
根据现行指南,当用户质押支持权益证明机制的数字资产并获得验证奖励时,这些新增单位的公允价值将被认定为纳税人在实际掌控该资产的年度收入组成部分。
随着加密税收监管趋严,此议题愈发紧迫。自2026年起,经纪商需申报特定数字资产交易基准,托管平台上的比特币、以太坊和XRP交易将通过1099-DA表格自动上报。这一强化的监控系统显著提升国税局对质押活动的掌握程度,促使对奖励性质的界定成为关键决策节点。
尽管施瓦茨模型是否获官方采纳尚不明朗,但其主张折射出整个行业推动厘清区块链原生价值生成机制与传统金融收入模式之间差异的普遍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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