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一名法官作出关键裁决,认定由前奥运选手兼电视明星凯特琳·詹娜推出的$JENNER迷因币不符合美国证券法中的定义。该决定源于2024年底提起的一起集体诉讼,原告李·格林菲尔德声称其持有该代币导致逾四万美元损失。
原告格林菲尔德于2024年5月在Solana与以太坊网络上分批购入$JENNER代币。他在诉状中指出,詹娜借助其公众影响力进行大规模推广,制造出价值将持续攀升的市场预期。值得注意的是,詹娜曾发布一张包含“JENNER ETH”字样衬衫及美国国旗的AI生成图像,并配文称‘让我们所有人都致富!’,引发广泛传播。
作为奥运冠军与真人秀常客,詹娜拥有极高的社会认知度。通过此次代币发行,她成功将个人品牌延伸至加密领域,在主流媒体之外获得显著关注度。
詹娜的经纪人索菲娅·哈钦斯亦被列为被告,但其已于2025年7月去世。辩方强调,基于以太坊的$JENNER代币不应被视为证券,且已故者无法承担销售商法律责任。
主审法官斯坦利·布卢门菲尔德援引1946年豪威案确立的判例标准,分析投资是否属于“共同事业”。该标准关注资金是否投入共享项目,以及收益是否依赖他人努力。尽管确认了原告的实际购买行为,法官判定其与其他投资者之间未形成实质性的共同协作关系。
判决书中明确写道:“综合所有主张,投资者为实现共担盈亏、筹集资本或支持代币外项目而汇集资金的说法缺乏合理性。因此,本案不具备横向意义上的共同事业基础。”
法官进一步指出,既无横向共同性也无纵向共同性,无法满足豪威测试中关于“共同事业”的核心条件。因此,无需继续评估投资者利润预期是否依赖詹娜个人行为这一后续要素。
在否决联邦证券指控后,法院确认剩余的州级民事主张可移交加利福尼亚州地方司法系统审理。这意味着格林菲尔德可在州法框架下继续寻求赔偿,但无法再以联邦证券法为基础提出诉求。
法官特别强调:“由于共同事业要件缺失,无需开展更深层次审查。”
此裁决为美国法院在处理类似迷因币项目时提供了新的法律解释依据。加州此次判决可能成为未来涉及名人背书代币案件的重要先例,影响加密资产是否需接受证券监管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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