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加密货币的两份重要文件发布后,迅速引发了行业内外的高度关注。朋友圈和短视频平台被刷屏的同时,业内对RWA(真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讨论也愈发热烈。面对新规落地,哪些业务还能继续开展?从业者又该如何应对?本文将为您逐一解读。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此次监管文件的核心在于进一步收紧加密资产领域的活动空间,同时在RWA领域留下了一个“谨慎的口子”。尽管这一表述并未直接使用“RWA”一词,而是以“证券代币化”进行定义,但从行业角度来看,这正是广义RWA框架中的一种形式。

根据文件内容,监管部门明确指出:境内的主体不得在中国内地以RWA名义发行相关代币,也不得直接在境外发行RW代币面向内地居民销售。然而,文件同时也提到,如果经过证监会备案,并通过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操作,企业仍可在海外进行相关业务。这为部分具备资质的企业提供了一定的操作空间。

具体来看,目前全球范围内的RWA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美国金融市场模式: 将传统金融资产(如美股)代币化,允许投资者通过加密资产交易平台购买这些资产。这种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应用潜力,尤其对于希望持有美国资本市场资产的投资者来说,提供了更多便利。 香港框架下的实践: 例如蚂蚁数科、朗新等公司,将境内资产在香港向合格投资人或机构发售。不过,这类业务目前仍停留在一级市场,尚未形成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国内非法金融活动: 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第三类行为,即通过NFT、数字藏品或以RWA名义发行的各类代币进行募资。这类行为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是本次文件重点打击的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特别强调了对中介及相关服务群体的限制。例如,明确规定不得将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纳入抵押、质押品范畴,也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这意味着,即使是以“借贷关系”为名、以加密资产为抵押品的交易模式,也将受到严格监管。

此外,文件还提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要求各大平台配合监管部门清理涉及加密货币的宣传内容。同时,针对矿机销售及挖矿活动,文件再次重申了禁止态度:不仅挖矿活动被全面叫停,矿机生产企业在国内销售矿机的行为也被明令禁止。

对于法律责任,文件明确了个人投资加密资产的风险自担原则,并强调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将依法查处。特别是涉及外汇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即使是以个人跨境使用为目的,也可能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最后,针对KOL及内容宣发群体,红林律师特别提醒:为境外非合规交易所提供引流和推广服务可能带来刑事风险。无论是通过返佣链接还是其他形式协助客户引流,一旦相关平台被认定为非法经营,引流方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所述,本次监管文件的出台无疑对加密资产行业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对于从业者而言,未来需要更加审慎地评估业务方向,特别是在RWA领域,只有符合监管规定的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获得入场资格。而对于普通投资者和推广者来说,则需警惕潜在的法律风险。

如果您对新规有更多疑问,欢迎添加微信交流,共同探讨未来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