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金融厅(FSA)称,5 月 19 日,监管机构正式将基于境外信托发行的稳定币归类为《支付服务法》下的电子支付方式。该新框架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承认根据境外法律设立的受托人受益权,其标准等同于日本的监管要求,从而为在日本流通的境外发行基于信托的稳定币提供法律合规性。FSA 还澄清,这类境外信托受益权不应被视为《金融工具与交易法》下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