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1 日——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 (FSC) 于 4 月 10 日发布法律解释,澄清金融机构并无义务为不再参与数字资产交易活动的破产公司客户确认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VASP) 身份。

据金融服务委员会金融信息分析局称:如果客户不以数字资产交易作为业务活动,因此不符合《特定金融信息法》 (특금법) 之下的 VASP 资格,则金融机构可免除确认与 VASP 相关事项的义务,例如:商业登记、批准状态以及隔离存款要求。FSC 指出,可通过破产清算受托人进行确认,以判断客户是否已停止数字资产运营。

然而,金融机构必须开展持续的客户尽职调查;若后续发现该客户正在从事虚拟资产业务活动,则必须核验其 VASP 登记状态。若确认存在上述活动,并且客户未能满足《特定金融信息法》或《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下的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必须终止业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