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据 SFPA 主席陈智华表示,香港证券与期货专业协会 (SFPA) 支持下调双重类别股份结构的财务资格门槛。协会认为,降低门槛将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创新型及新经济公司,而这些公司可能无法满足现行 4000 亿港元市值要求,因而难以在香港采用加权投票权结构挂牌上市,从而增强香港作为新经济融资平台的竞争地位。

SFPA 提议将门槛调整为两种方案之一:以 2000 亿港元的纯市值测试,或以 600 亿港元的市值加上 600 百万美元(HKD)的营收要求;在维持现有“营收/市值 10%”比例原则的同时,降低整体准入门槛。陈表示,当前 4000 亿港元门槛对处于扩张阶段的中型科技公司而言过于严苛,迫使它们转向纳斯达克上市。若门槛降低,将显著扩大潜在上市候选企业的储备,并吸引更多独角兽企业来到香港。

陈强调,美国市场并未设置类似限制,而英国已经取消了其 20x 的比例上限。对于顶级创始人而言,控制权是选择上市地点时的核心考量。SFPA 认为,随着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以及风险因素得到突出展示,投资者在购买时应当了解投票权结构。双重类别股份仍将作为面向少数精选优质大市值公司的选项,而非标准结构;并且在结合创新行业定义、外部认可、公司治理以及持续义务之后,这种有条件的放宽在投资者保护层面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