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代投合同被判定无效

近日,山东济南市章丘区法院披露一起涉及虚拟货币投资的典型案例。刘某委托朋友张某代为投资名为“艾尔法币”的数字资产,平台宣称每日可获数百元收益。然而投资后平台无法访问,张某称平台负责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立案调查。刘某遂起诉要求张某返还全部投资款项。

法院认定合同无效,损失自担

法院审理认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扰乱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因此本案中的委托投资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属于无效合同。张某未因该委托行为获取利益,且投资亏损系参与非法金融活动所导致的风险,依法应由刘某自行承担。法官强调,2017年七部门联合公告及2021年十部门通知已明确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任何通过代持、代投等方式参与交易的行为均属违法,其产生的损失不受法律保护。

提醒:代为操作仍难逃法律风险

即使投资行为由他人代为执行,只要实质上参与了虚拟货币交易,即构成非法金融活动。司法机关不会对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提供救济途径。公众应充分认识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属性与潜在风险,避免因短期收益诱惑而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