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卡罗来纳州于5月19日由州长亨利·麦克马斯特签署生效《S.163法案》,标志着该州在数字资产治理领域迈出关键一步。该法案在州参议院以38票赞成、1票反对,众议院以110票赞成、1票反对的压倒性支持率顺利通过,成为美国各州中较为完备的数字资产法律范本。
新法案赋予个人与企业在合法交易中使用数字资产作为支付手段的法定权利,同时确认自托管钱包及硬件钱包的持有与操作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强化用户对资产的实际控制权。
在税收层面,法案设定严格限制:州政府不得因支付方式为数字资产而额外征税、预扣或附加费用。但若以美元完成相同交易本应缴纳税款,则相关义务仍需履行,确保数字资产支付在财政层面与传统货币等效。
这一设计使数字资产在州与地方层面实现真正的税务中立,避免商户或消费者因选择加密支付而承担不公负担,推动数字资产向主流商业场景渗透。
该法案明确禁止南卡罗来纳州各级政府实体接受或强制使用央行数字货币进行公共支付。所有州属机构及地方政府单位亦不得参与美联储或其他联邦机构主导的数字货币试点项目。
此举使该州在美国数字金融格局中坚定站队于反对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的一方。尽管联邦层面已有《反央行数字货币监控国家法案》提出类似约束,但南卡罗来纳州率先以立法形式落实执行,展现前瞻监管姿态。
根据法案定义,由法定货币或政府债券支撑的私人发行数字资产不在禁令范围内,因此稳定币等非主权发行的数字资产仍可自由流通,仅针对由联邦直接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实施限制。
《S.163法案》特别为位于工业区的数字资产挖矿企业设立保护条款,禁止地方政府施加超出一般工业企业的额外限制,且不得在通用噪音标准外另行设定针对挖矿活动的声级要求。
尽管享有豁免,挖矿运营商仍须承担电网责任。企业必须确保其运营不会对区域电力系统造成异常负荷,并在公共服务委员会要求下提交电力采购记录,包括在电网紧张时具备降载能力的证明文件。
此外,法案显著降低技术活动的合规门槛:挖矿、运行区块链节点、开发链上应用以及非法币兑换类数字资产交易,均不构成“货币传输”行为,无需申领相应许可证。提供挖矿即服务或质押即服务的企业也不被视作证券发行主体,但司法部长保留对虚假或欺诈性服务提起刑事追诉的权利。
整体而言,该法案构建起覆盖支付、托管、基础设施三大维度的立体化保护机制,既鼓励创新又守住风险底线,为南卡罗来纳州打造数字资产产业高地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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