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基斯坦虚拟资产监管局(PVARA)主席比拉勒·本·萨奇布在7月11日与知名学者穆夫提·塔基·奥斯马尼会面后强调,需在伊斯兰教法原则下对各类数字资产展开独立评估,以防范欺诈与财务风险,保护国民利益。
萨奇布指出,区块链、稳定币及代币化现实世界资产等形态各异,应分别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与伊斯兰教法合规性审查,避免采用统一否定或认可的粗放判断方式。
此前,卡拉奇达鲁尔·伊夫塔伊斯兰教法学院联合五位学者于2026年6月10日发布裁决,认定加密货币不具备伊斯兰教法认可的财产权属地位,其本质仅为账户中虚构的数字记录,因此相关购买活动被判定为非法。
随着2026年《虚拟资产法》实施,PVARA已启动针对交易所、托管方、经纪商等服务机构的牌照发放程序,并向公众征求监管规则意见。4月15日起,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允许持牌公司开设专用账户,但要求银行执行尽职调查、资金隔离及反洗钱监控义务。
政府正与币安合作,研究将最高达20亿美元的国债、国库券及战略储备资产进行代币化;另有一项2026年1月达成的协议聚焦于在跨境结算中试点使用美元稳定币,相关工作由财政部与央行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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